白鹭暂时还没有上班,早晨是薛枝秀做的饭,千秋吃过饭就出去跑留学的手续了,中午家里只有白鹭自己,枝秀交待白鹭自己做点中午饭吃,晚饭等她回来再做。
大家下班回家的时候,白鹭已经把饭做好了。
Q市人喜欢吃的白粥,碧绿的青菜、雪白的莲藕,蜜汁排骨,鱿鱼年糕,简单的四样,香气扑鼻。
西岭探究地看看白鹭,拿着筷子欲夹菜又放下。
“我都尝过的,味道不错,还算能吃。”白鹭偷偷的和他咬耳朵。
“你没做过饭?”西岭小声问。
“第一次做。”白鹭眨眼睛。
“就这你就敢端上来给我爸妈吃?还有我姐,你不知道她有多挑剔。”
“我也费了好大力气呢!”白鹭装委曲。
枝秀、韩鑫、换了衣服,看看摆好的饭菜,打趣:“今天吃儿媳妇做的饭了。”
千秋坐在桌子边鄙夷地看着爸妈:“行了,不就一顿饭吗?”
“一顿饭,你给我们做过?”枝秀拍了千秋一下:“就会说风凉话。”
“爸妈姐,鹭鹭第一次做饭,不好吃也可以原谅啊。”西岭心虚,先为菜的味道给爸妈打预防针。
韩鑫率先吃了一口排骨,频频点头:“好吃,鹭鹭的厨艺很好呀!”
枝秀也每盘菜都尝了一下,赞赏地看一眼白鹭:“鹭鹭呀,你还真会做饭呀!现在的年轻人像你这样的可真不多,还是你爸爸妈妈教育的可真好。”
西岭试探性的也都尝了尝:“鹭鹭,深藏不露啊!”
千秋也尝了尝:“哟,很真能吃呀!”
白鹭得意地笑:“我瞎做的。”
“瞎做,就做的这么好吃,可比千秋、西岭强多了。”枝秀露出满意的笑,给了真心的夸奖。
“今天的碗我来涮。”西岭放下筷子就抢任务。
“结了婚的人就是好,女人勤快,男人也不懒惰了。”千秋打趣:“爸、妈,咱们都别管了,回屋歇着看电视去。”
她拉着枝秀韩鑫回屋,枝秀回头看着挽起袖子的儿子,一边是欣慰,一边又是失落。
回到房间,她撇嘴:“小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西岭还真知道心疼老婆,以前,没帮我洗一次碗,你看白鹭做了一顿饭,他感激地就像给他多大赏赐似的,急着去表现,讨好老婆。”
韩鑫一边练着大字,一边笑她:“你这是典型的婆婆心理,觉得儿子对媳妇好,就是被媳妇拐走了,就嫉妒。我看白鹭挺好的,又善良,又懂事儿,又能干,是个好孩子。”
“是呀,白鹭要是不善良,千秋的事儿,咱们可就为难了。”
“那就对人家好一点儿,别动不动就把儿媳妇当敌人。”
“我对她还不够好?还能怎么好?儿子是我生的,用抢吗?真是的。”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