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出发前程嘉言已经给餐厅打过电话,所以他们几个到的时候菜正好上齐。诺诺一看都是自己喜欢吃的,知道是程嘉言点菜的时候特意优先考虑她了,心中一甜。 陈淑仪和司徒臻作为诺诺最亲密的伙伴,一看桌上的菜色,心中了然:程嘉言对诺诺果然上心。 林莎莎也不是个傻的,上次在程嘉言的别墅聚餐,她也知道这些菜是诺诺喜欢的。但是她硬着头皮来吃饭已经不礼貌,自然不能再要求加菜,只能憋着一股莫名其妙的怒火坐在那里不说话。 “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口味,我就只点了诺诺爱吃的。”程嘉言示意服务员拿来菜单放到桌上,“你们再看看,还需要加点什么。” 陈淑仪抢在林莎莎前面拿过菜单,随意地翻了翻说:“哎呀,看得眼花缭乱。菜也不少,要不我们先吃吧,不够了再点,不要浪费嘛。”说完把菜单又还给了服务员。 程嘉言剥了两只虾蘸上糖醋汁放到诺诺盘子里,“尝尝看。” 诺诺本来想再问问林莎莎,但是一看到盘子里的虾就什么都顾不上了。 司徒臻与陈淑仪相视一笑,惬意地享受起这美味的大餐。 林莎莎依然气得不行,脸色难看得让服务员都想离她远点,可是压抑着怒气地她不时地戳到盘子,一阵阵刺耳的声音让服务员频频侧目。 “莎莎,菜不合胃口吗?要不要给你点些中餐?他们家的炒菜也不错。”诺诺问道。 她以为林莎莎用不习惯刀叉,又不好直接点明,就想给她换可以用筷子的中餐。 “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林莎莎放下手中的餐具,端起旁边的果汁喝了一口,继续说道:“最近我减肥呢。” 诺诺一听又惊讶又羡慕:“你都这么瘦了还减肥啊?” “减什么肥?健健康康的最好。”程嘉言不悦地往诺诺嘴里塞了一个圣女果。 诺诺嚼着果子不再说话,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程嘉言越来越霸道,她有点心疼未来的自己。 程嘉言见了,也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诺诺:…… 陈淑仪和司徒臻默默观察林莎莎的表情,然后给程嘉言点了个赞。对付这种自我的人,就得无视她。 要说陈淑仪和司徒臻也是偏心,明明一个宿舍的,大家都和和气气的不挺好吗?虽然林莎莎有错,但那也是她和诺诺之间的事情,要在别的寝室里,剩余的两人该两边劝了。可她俩呢,一早的就选了一边站好了队,和诺诺统一战线,看林莎莎各种不顺眼。 总之,这顿饭除了诺诺吃得最专心外,其他人可以说是各怀心事。 吃过饭,程嘉言说要去书店一趟,有些不确定地问诺诺“你要和我一起吗?” 诺诺不忍他失望,只好对三个室友说:“那你们先回学校吧。”说完就看到程小妖笑得那叫一个花枝乱颤。 陈淑仪伸手遮着眼睛,夸张地笑言:“你们快走吧,我快瞎了。” 看着三人渐渐走远,诺诺问身边还在傻乐的人:开车去还是步行去?我记得书店离这里挺近……嘉言?”她伸手去触碰他脸颊上那晶莹的水珠,难以置信地问:“嘉言,你,你怎么……” 程嘉言一把将她抱住,与她四目相对,确认道:“在你心里,我是不是,是不是终于有一点点的分量了?” “嘉言!”诺诺眼见着他红润的眼眶,心里一阵阵疼。一直以来她都认为是她在包容程嘉言,迁就他的任性与孩子气,所以理所当然地觉得是她爱得更多一些。但是现在她才明白程嘉言在用一种怎样的姿态来爱她。他把自己放得那样低,所有的撒娇耍赖,都是在讨好她而已。 “你故意的是不是?明知道我会心疼,还总在我面前哭。”诺诺鼻头发酸地冲他喊道,“什么一点点分量?如果你只有一点点分量,那小臻和淑仪呢?你该知道我很重友情的吧。你这个笨蛋,大笨蛋。” 嘴里骂着他笨蛋,手却颤抖着去帮他擦眼泪,那样轻柔地动作,仿佛她正在擦拭一尊价值连城的玉器。 程嘉言握住她的手,轻轻地印上一吻,“真好”。 诺诺想要把手抽回来,却被他紧紧地攥着,不想再惹他只得作罢,嘴上却一点儿不客气,“好什么好?经济学院的老师不总夸你聪明吗?今天怎么这么笨。” 被反复嫌弃“笨”的人嘴角上扬,眉眼弯弯,周身散发着愉悦。 拿他一点办法没有,诺诺只好“拽”着他往书店走去。 于是路上的行人就看到这样奇怪的一幕:女孩儿雄赳赳地大步向前,一副恨不得脚下生风的样子,而她身后的男孩儿却悠闲惬意地一步三晃。如果他们自信看的话,一定能发现男孩儿眼中那温柔的光。 他们要去的是一家叫“有光”的书店。之前不少人猜测书店老板是一个基督徒,书店的名字来自《圣经》“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毕竟这家书店的装饰风格是欧式的。也有人忍不住好奇心去问过,得到的答案却是“开一家书店,也算是面上有光了”,听完纷纷表示幻灭。 程嘉言知道这家书店是他姑父,也就是康锦辉的父亲介绍的。因为要修两个学校的课程,不少原文书籍在国内书店都买不到,又不能总是麻烦跟他过来的教授们,程爸爸本意是从公司调几个人专门帮他买书。康锦辉的父亲知道后就带程嘉言来了“有光”书店,之后程嘉言需要什么书只要跟老板说一声,一周左右再过来拿就行了。 “老板究竟是何方神圣?”跟着程嘉言来过一次,又得知了他俩认识的原因,没见到人的诺诺对书店老板的好奇心与日俱增。 程嘉言撇了撇嘴,“就是一个怪大叔”,说着推开了挂着“暂停营业”牌子的店门。 “不好意思,今天下午是整理图书的时间,我们不营业。”一个店员走过来解释。 程嘉言看了他一眼没说话,继续往里走。 诺诺知道他对陌生人一向不怎么说话,只好先拽着他,对店员说:“不好意思,我们是来找你们老板的。” “您是程嘉言先生吗?”另一个店员走了过来,“老板在楼上等您,请跟我来。”说着转身在前面引路。 程嘉言“哼”了一声,不情不愿地跟着。 诺诺挠了挠他的手心想让他乖一点。总是这样“哼”来“哼”去,她真怕哪一天程嘉言突然“哼”出一个鼻涕泡来。 “小言言来了?哟,这位是……女朋友?” 诺诺早早就挂在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垮掉了,难怪程嘉言要说“怪大叔”了,眼前的人身形高大、相貌英俊,却留着一脸W型胡须,关键是他看到程嘉言之后那“不怀好意”的笑容,都让诺诺莫名尴尬。 “我的书呢?”程嘉言一如既往地不知道“客气”,直截了当、开门见山地问。 “急什么!” “怪大叔”慢悠悠地关了咖啡机,拿出三个杯子把玻璃壶里的咖啡倒出来,端起一杯递给程嘉言,第二杯才给了诺诺。 诺诺暗暗觉得奇怪:正常情况下不都是先给女生吗?尤其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还有可能接受过西方教育的人。但她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或许人家是就近原则呢。 “怪大叔”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见程嘉言没动,就催促道:“尝尝啊,我刚得的咖啡豆。” 程嘉言喝了小小一口,皱眉头,吐舌头,“苦死了。” “哈哈……”那人笑得开怀,“你啊,就是泡在糖罐里长大的,吃不得一点苦。” 诺诺听他说这句话,总觉得别有深意。 “你乐意吃苦你吃去,给,这杯也给你。”程嘉言把咖啡杯放他面前。 诺诺心里一惊:她知道程嘉言孩子心性,可那咖啡毕竟是他尝过的,再放到别人面前未免太不礼貌。 可那人却毫不在意,依旧笑:“今天脾气见长啊,是有人撑腰了吗?”说着看了一眼诺诺。 诺诺不禁偷偷把背挺得笔直,脸上的笑容不能更真诚——要给程嘉言撑腰啊! 程嘉言一看,立刻站起来张开双臂挡在诺诺前面,大声道:“不许欺负诺诺!” 诺诺心中一惊,眼前程嘉言的颀长的身形不知怎的竟和梦中那个小小的身影重合了。 “我哪儿敢啊!” “怪大叔”起身从书架上拿出几本厚厚的外文书放到桌上,“喏,你的书。看看对不对。” 程嘉言拿过来翻了翻,正是自己之前列的那几本,“谢了,大叔。”顺便拿起桌上放着的一个布袋子,把书装了进去提起来,另一只手拉起诺诺,“我们走吧?” 呃,拿上东西就走,会不会太……现实了点儿。诺诺总觉得程嘉言对待“怪大叔”的态度太过随意了点,但她也不好说什么,或者是现在没心思说什么,只在转身的时候对那人说了句“非常感谢”。 “怪大叔”挥了挥手,“有空来找我玩。”眼中的不舍像是走丢了玩伴的小孩儿。 “最近都没时间。”程嘉言头也不回地说。 离开书店的时候,之前那个拦着他们的店员一直用一种好奇的眼光看着他们,让诺诺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嘉言……” “怎么了,诺诺?”程嘉言停住脚步扭头问道,“你是不是不喜欢大叔?他虽然性格讨人嫌了些,但心地还是很好的。”他以为刚才发生的事情惹诺诺不高兴了,就主动解释,“你如果不喜欢,那下次我一个人来好了。” “不是,不关大叔的事。”诺诺摇了摇头,犹豫着开口道:“我是想问你……” “什么?” “你都没有和我说过你小时候的事情啊。” “你都没有问过我啊。”程嘉言委屈,他一直在等着诺诺问的啊。 诺诺无奈,只得耐着性子说:“那我现在问你,你小时候生活在哪里?” “美国啊。你不是知道吗?” “美国哪里?”诺诺觉得自己的耐心快要耗尽了。 “德州。” “哪里?”诺诺怕自己听错了。 尽管心中已有猜测,她还是忍不住一再确认,是不敢相信程嘉言就是梦中那个男孩儿吗?之前那么轻易地相信了兰亭,现在的确认究竟是怕一错再错,还是出于愧疚…… “德克萨斯州。”程嘉言慢慢地回答着,脸上带着微微的如春日阳光般的笑容。 他的诺诺,终于认出他了吗! “德克萨斯……”诺诺重复了一遍,忍着内心的哀伤拉起他的手,一字一顿道:“我~是~诺~诺。” 是你吧,嘉言?我是诺诺啊,我们小时候认识的,你还记得吗? 看着诺诺的神情,程嘉言恨不得立刻就告诉她关于儿时的一切,但是他不能。抛开与郁梓铭的约定不说,最重要的是之前发生的那件事对诺诺和诺允造成的伤害,他怕诺诺不会原谅他。 “嘉言,嘉言……”诺诺紧紧地环住他的腰,一遍一遍地唤着他的名字,如同呼唤失而复得的珍宝。 他轻吻着她的鬓角,抚摸着她的背,认真地回答她说:“我在,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听到他的话,诺诺有些奇怪,但是她突然想通了:不管儿时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在在她身边的是程嘉言,他才是最重要的。之前她以为那个男孩儿是兰亭,但也仅仅如此。她并没有因此而对兰亭产生其他的情感。而她却在没有被梦境影响的情况下喜欢上了程嘉言,这才是最纯粹的感情不是吗? “只要是你就好。”诺诺后退一点,看着程嘉言说:“是你,更好。”如果我们拥有共同的童年回忆,那更是锦上添花。 断断续续的四个字,程嘉言却听懂了。他想,他与郁梓铭十五年的赌约,最终还是他赢了。 晚上,306宿舍里,四个姑娘躺在各自的床上开着小会。 司徒臻听完诺诺说的那家“有光”书店,也对老板产生了兴趣,“我听秦丽说,跟着程嘉言来的那几个教授,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是准“诺奖”获得者,他们在课堂上倒是公开列过书目,但很多书都特别难找,甚至有的只能从国外的图书馆里借。诺诺你说,一个普通的书店老板是怎么买到的?” 陈淑仪倒不觉得奇怪,“哎呀,蛇行蛇道。他毕竟是开书店的,当然有很多渠道了。不过,我听你的说法,怎么这个大叔对程小妖有意思啊?” “嗯?”司徒臻和诺诺都惊讶。 “你是从哪儿得出的结论啊?”诺诺问,你只是听我大概说了一下,为什么会得出这样匪夷所思的结论呢? 陈淑仪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诺诺,都是女人的直觉最准。你都没有发现那个大叔对你的敌意吗?毕竟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啊。” “情敌个鬼啊。你脑洞开太大了。”司徒臻朝她丢了一个抱枕。 倒是诺诺听了陈淑仪的话,真的若有所思道:“这么一说,大叔貌似真的对嘉言很热情,却没怎么理我。一般店里来了新客人,不是应该很客气的吗?不会真让淑仪这个乌鸦嘴给说中了吧?” “诺小诺,你说谁乌鸦嘴呢?”陈淑仪把司徒臻丢给她的抱枕朝诺诺丢了过去。 诺诺不理她的不满,抱着抱枕趴在床沿上问下铺的林莎莎,“莎莎,你在做什么,怎么不说话?” “明天早上前两节是外国文学,你们的《十日谈》读完了吗?”林莎莎在床上支了一个小桌子,桌上放着一盏台灯,边读边写书摘,头也不抬一下。 “啊,莎莎,你为什么一定要提醒我们呢?我多想忘了这项作业。”陈淑仪夸张地喊着,然后从床边的书架上拿起《十日谈》开始翻。 司徒臻把放在书架上的台灯递给她,“你自己学习不用功,还怪人家莎莎提醒你。还有比你更不讲道理的吗?” “淑仪,莎莎,那你们俩看书吧。我和小臻动静大吵着你们的话,要跟我们说啊。”诺诺说完用杯子蒙着头准备睡觉了。《十日谈》她中学的时候读过,昨天还翻过一遍,所以她一点不担心这项作业。但是对于刚才陈淑仪说的话,她有些在意。 “怪大叔”似乎的确对她有些敌意啊……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毕竟程嘉言这种长相在国外可是男女通吃。诺诺想到这儿暗暗决定今后要把嘉言看牢了,就像爹地看爸爸一样。 渐渐地,诺诺进入了梦乡。睡梦中,她好像走进了爸爸的书房,在书桌上看到一封信。她很好奇,因为信封上画着一颗樱花树,落英缤纷,非常漂亮。她看到信封是开着的,就忍不住从里面抽出信看了看,只见上面写着: 愿你来时有路 归处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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