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的东西呢?”刘小美还没到小卖部门口,就已经发现了问题,于是她背着被褥加快了脚步,等来到跟前发现自己的东西彻底没有之后,这才着急问道。

“被一个要饭的拿走了。”老板没好气应道。

“啊?怎么会被拿走呢?您不是答应帮我看着的吗?”刘小美听到这个消息,鼻子一酸,几乎都要哭出声来。

“你这话说的,我是答应你可以放在这里,但我可没说过会帮你看着!再说了,那个要饭的说是你的朋友,我能拦着不让拿吗?”老板一脸无辜道。

“我朋友?”刘小美急的眼泪都已经要流出来了。

“是啊,他自己说是你朋友。”老板撇了撇嘴道。

“他把我东西拿哪里去了?”刘小美着急问道。

“那边!”老板指了指通往校外的路。

“走多久了?”刘小美慌张问道。

“差不多六七分钟了。”老板轻描淡写道。

刘小美强忍住泪水,抬起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突然迈开脚步追了上去。

那些东西是她这两年省吃俭用积累下来的,虽然不值钱,但却是生活必须品,如果丢了她必须要重新再去买,至少也要三四百。

三四百可是弟弟大半盒药钱,她宁愿自己饿着肚子都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

“喂!把你的被子带走啊!丢了我可不负责!”小卖部老板大声冲刘小美喊道。

刘小美本打算先去追,可是转念一想,她又转身跑了回去,穷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她害怕万一没找到那个要饭的,回来后被子再没了可就更糟糕了。

她的身板虽然弱不禁风,但是却仍旧咬牙背起了被子,红着脸,脚步沉重的跑了起来。

王实在像一个逃荒者,一路上在学生们的侧目下,咬着暖水壶大步流星向前走。

他可没有王大雷强壮,主要的原因是他干活喜欢偷懒,这些东西虽然不算重,但拿起来太拿捏了,况且路程也不算近,所以,这一路走来他也是相当的吃力。

好不容易来到了公交站牌,他像是散了架的木偶一样,一股脑把东西放在地上,还没有来及喘口气,就只听身后传来一阵歇斯底里的喊声:“站住!你这个偷东西的贼!”

王实在回头看去,只见在百米开外,一个头发凌乱的女孩背着一个比自己都大的包袱正拼命奔来,那阵势,像极了一只发了疯的巨型蜗牛。

王实在有些手足无措,走吧,又不忍心刘小美一个人搬这么多东西,留下来吧,着实有些尴尬。

思绪间,刘小美已经气喘吁吁的来到跟前,由于一路上她根本没敢休息,此刻她的双腿早已经疲软麻木,恰在此时,她脚下一个趔趄,整个人是完全失控的冲向了王实在。

王实在哪敢躲开,张开手咧着嘴,在巨大的冲撞力下,他紧紧的抱住了刘小美。

与王大雷不同,他可是尝过女人味的人,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尝过恋爱的滋味,也许是从咖啡厅开始,也许是从刚才发现刘小美的穷困自强开始,他隐约感觉自己好像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喜欢一个人,是一只猛兽会在这个人面前收起爪牙,是一个浪子会在这个人面前想要回头,是朝思暮想只为了见上一面,是偶尔的拥抱就能全身颤抖。

王实在现在就抖的厉害,像一只冬天掉进水里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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