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透了雷明,认清了他这个家庭,她明白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
因为有了女儿,她不能只是为了自己考虑,还必须考虑到女儿。
那时候她就正处于铁了心义无反顾准备离婚的状态。
离婚她要卖房,抚养孩子,她需要钱。
南阳的房价正好开始上涨,一年前买的这套二手房一转手,当初17万买就可以卖到30万,翻了近一倍。
房子当初办产权时写的是她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她有自主处理权。
房子挂在中介处,每天都有来看房的客户,一边催促雷明去办理离婚手续。
最先跳出来的婆婆不愿意,离婚吓不了谁,女儿她带走可以,房子也可以卖,但是卖房不能分钱给她,甚至还想打她。
王凤什么人,如果没有女儿,她对钱没有概念,自己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但是现在有了女儿,她不得不考虑钱的事。
如果没有离婚之前,她尊称一声婆婆。现在离婚了,没有了干系,那就是一个蛮横无理欺人太甚的臭老太婆。
吴凤之前经历过什么、在建筑公司干了多年他们并不太清楚,只是觉得她一个没有任何后台的小女人罢了。
当初她建筑公司时,因为征地和当地当地人闹矛盾。那些当地人是相当的野蛮和强悍,提起大砍刀,手拿火药枪就冲到建筑队,逢人就打。
那次建筑队和当地人打得血肉横飞……而这些当地人,只是一些蛮将,只要收拾了他们的头,其它的都退回去。
这种场面吴凤经历过,加上性格的强悍,她根本不惧怕任何人。
雷明妈又来干涉她卖房,她这回毫不客气把老太婆拉出去,不允许老头婆踏进她家门半步。
房子产权是她的,国家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
先是打110报警,警察来了,雷明妈泼天洒地打滚也没有用,这个房子就是吴凤的。
老头婆不死心,吴凤一纸诉状起诉雷明妈霸占他人财产!
……
她做这些的事情,也明确告知雷明,这套房子卖30万,卖成功后,平半分,一人15万。
女儿的抚养权不用打官司也女方抚养,雷明不服想争夺抚养权可以上诉。
雷明还想为母亲和她动手讨公道。
她淡然一笑,警告雷明“女人嫁人切记不要嫁妈宝男,结婚后事事听父母的男人比吃喝嫖赌的还可怕。”
卖了房子,她和女儿将没有任何地方可去,必须租房,还要能找到可以一边带女儿,一边工作的工作。
没有找到这样的工作之前,相当于她是一个生活不能自立的人!当然惦记卖房子那点钱。为孩子着想,孩子是自己的,跟别人没有什么关系。
离婚她依然要有独立的人格,说一不二。
雷明说她变了,六亲不认。
她说:“别问我们结婚后要独自带娃娃女人为啥脾气变的这么暴躁,要是有人替我干这一堆乱七八糟的事,估计我也会很温柔!
生孩子、带孩子,是被划分到无报酬且无地位的“私领域”工作——比不上“赚钱养家”来得重要。
我们付出的生理代价、时间、精力、情感劳动、职场歧视、专业发展机会、社会地位……一直被人视而不见,仿佛空气和水一样理所当然。
我只能自己背负一切,靠对母职“伟大”“爱”的信仰说服自己忍耐、付出和承担。
但一个妈,要当一个负责任的妈是多么不容易。我生了花花,这辈子不会再想生第二个。
离婚了,希望你不要恨我,好聚好散,女儿你也可以随时来看,只要你愿意。”
房子卖了,卖了30万,她分了15万。
这是她这一生带着女儿要重新开始的所有一切。
雷明和她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从此她是她,她和女儿。他是他,各分东西,除了女儿,不再有任何关系。
离婚了,她才明白什么叫爱。
爱,是吸引,把自己的心打开,勇敢的、纯粹的接纳一个人进来,把心底最温暖最柔软的地方向对方坦露。
爱,是尊重,尊重对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想,让他按照自己的方式路径去发现自我呈现自我发展自我。
爱,是平等,有尊重才有平等,而且这种平等是适合两个人的,是能量的互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是心甘情愿为对方付出也是一种平等,只不过是互动的方式不同;有了相互吸引、互相尊重和平等,自然而然会衍生出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和互相包容,结合成一个坚不可摧的集合体。
爱,又是不断的自我成长和相互分享,双方自我成长、精神成长同步或者步调基本一致是爱稳定持久的保障,只有不断的相互分享精神成长的体验和所得,才能使双方真正的既新鲜又熟悉,在灵魂上联系紧密。
她理解了爱,她并不是想马上找另一个男人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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