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主卫队如临大敌地押送着大叔走向蒸汽飞艇时,错身而过的林达就已经不着痕迹地拐进巷口,推开了一间空屋子的房门,经过小小的客厅,翻窗跳到了街道的另外一面。

一分钟之后,林达已经把自己藏在了贫民区里错综复杂的大小巷弄里。他像落进海里的一滴水,悄无声息地将自己隐藏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之下。

收起了愤怒、献媚嘴脸的林达,换上了另一幅姿态,他张扬地行走在拥闹的街市里,浑然不顾自己那沾满了肮脏泥水的裤子,像极了周围那些没有钱去念基础课堂的粗鄙流浪儿。

只有林达自己知道,故作轻松的表演只是假象,他的后心早已渗满了冷汗,黏黏腻腻的感觉,让他十分反胃。

他不喜欢像懦夫一样逃跑。

他更不喜欢没有告别的离别。

但他太弱小了,在权势面前,他连公正说话的权利都没有。

冲动不能改变任何事,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林达并不幼稚。

大叔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认识,把他一起抓走吧……”

这是大叔在用最后的机会放松那穿着红衣服的黄毛狗的警惕,虽然明着是说要按照他的规格来抓捕林达这个贫民区长大的少年,但是任谁来听,都会觉得这是一个笑话。

假如真是他的同伙,难道不是想尽办法开脱装作不认识么?

作为城邦的新贵,狮心兰德尔不是傻子,自然不会把这个烂话当真,接触的短短几分钟里,他已经被那个老男人噎得不轻。

林达也不是傻子,在贫民窟摸爬滚打十几年,油滑早已经刻在了他的骨子里。

他们的区别在于,兰德尔不了解平民,但受大叔的教导,林达,十分了解贵族的做派。

所以林达听懂了暗示,而兰德尔没有。

“留在蒸汽之城,我也没有任何手段或者途径可以救出大叔,眼下,我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件——”

“活下去,带着大叔的期望活下去!”

林达在不引人瞩目的角落,用极快的速度掀开了排水口的井盖,双手的食指发力,紧紧扣住井盖,轻轻的带了下去,然后松开手,整个人掉进满是污水的下水道里。

直接走城门可能会被拦住,他不知道自己和大叔的关系会在什么时候曝光。

也许是几天,也许是几个小时,甚至几十分钟,留给他逃亡的时间,不可能太充裕。

林达深吸了口气,目光满是坚毅地望向了幽黑的通道,除了那些大得吓人的老鼠之外,下水道远比地面上要安全。

“该死的红衣狗,别让小爷我再看到你。”林达啐了一口唾沫,一脚踩进通道里半人高的污水中,恶臭几乎要把他的眼睛都熏得睁不开了。

城主卫队的标志是那一袭红色的外装,这些年来,他们的名声简直像豺狼一样可怕。

酒馆里的吟游诗人都不敢讲述有关城主卫队的故事,人们只在私下里借着酒兴,才敢悄悄地小声谈论说,“瞧着吧,假如你在大街上看到城主卫队在出任务,那么几个小时以内,在这座伟大的城市里,至少要有一户人家,家破人亡了。”

红衣狗,黄毛狗之类的称呼,就是因此而来的。

通道里幽幽暗暗,能见度很低,唯有每隔一段距离的井盖缝隙里露出的阳光才勉强把那一块锥形的区域照亮。

林达猫着腰前进,神情凝重无比,下水道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但大叔收养他之后,林达已经好几年都不用在下水道里捕捉老鼠卖钱换来维持生存的杂粮面包了。

“嗖嗖……嗖嗖……”

远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嘈杂声,林达心中一紧,有什么东西在那里!

不单单是林达,就算是贫民窟里的那些快饿死的穷人们,也已经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下来了。

一只老鼠可以换十八枚铜币,每个铜币可以买一块最便宜的长条杂粮面包,足够吃两天。

但也要有命,才能去吃东西啊。

两年前,下水道里的老鼠突然变大了一圈,数量也多了许多,下水道里狭窄逼仄,在这种半是污水的空间里,人根本就不是老鼠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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