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明天不去,什么家教?别往家里带,麻烦。”程简说完才意识到,原主虽说成绩拉胯,但本质是个乖乖女,这样公然拒绝,多少会起疑心。
听见对方亲口确认回学校的事,保姆倒没多想:“行,那我不打扰您休息了。”
逃过一劫。
高跟鞋下楼的“笃笃”声愈来愈小,窗外刮来阵阵寒风,她瑟缩着脖子靠向柜门,然后大脑放空。
等半小时过去,又使劲掐了把胳膊,嘶,好痛,不是梦啊,无论确认多少次,她都很难相信,自己能见到朝思暮想的真人,还活蹦乱跳……
妈耶,差点忘了!
程简蓦然弹起身,城市里下着牛毛细雨,入秋多少有些冷,想起沈晖浑身湿透的模样,以防感冒,连忙从抽屉里拣出几盒特效药,用纸袋装好,放在书桌上,打算明早给人送过去。
她要从现在开始努力,争取成为爱豆的贴心小棉袄。
听老板娘说沈晖在帝都没有朋友,孑然一身,住在那种地方,程简托起腮帮,那么,她作为素不相识的异性,找什么借口去关心才显得正当呢……
富二代路过音像店,做慈善?
不行,慈善只做一家岂不是太抠门。
那就学校组织活动,给底层人民送温暖!
啊,也不行,一问就露馅。
程简头都大了,拿出草稿本用铅笔涂涂改改,最后整合出三套有效方案,熬到凌晨四点,实在熬不住,蒙头就睡。
等醒来,已经是大中午,匆忙洗漱后,趁保姆不注意,蹑手蹑脚去厨房炖了锅鸡汤,她换上暖棕色风衣,喇叭裤,黑皮靴,提起饭盒跟感冒药就往外跑。
路上哼着熟悉的曲子,穿过街道,直指音像店。
“好久不见~”程简推开门,风铃“叮当”几声,不禁猫下腰四处张望。
第一步,装熟人,假装认识,脑海里总有那么几位形象模糊的过客,对方记不起来通常会礼貌地寒暄两句。
第二步……
“欢迎光临。”老板把目光从账本中转移,看见面前打扮时髦的姑娘,这张脸很清秀,也让人印象深刻,是昨天的小丫头。
程简环视周围,从前台到角落,沈晖不在店里,难掩失落,想见的人早晚都见不到,所以才挑中午,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连夜改的台词也派不上用场,从前生不逢时,现在给她机会,仍旧不逢时,只好把衣兜内的墨镜放入柜面:“姐姐好呀,我来还东西。”
“我看不像。”老板收了墨镜,说,“来找沈晖的吧,他在养病。”
“真生病啦……”程简揪住衣袖,拧着眉头,要愧疚死了。
“一个人守仓库怪可怜的,你替我去探望他,好吗?”老板不亏是老板,看人的眼光忒准,转身便从墙上取来钥匙。
连理由都替她备好了,好人一生平安!
程简格外感动,小心伸出手,等掌心触碰到冰凉的金属,她嗫嚅地开口:“不好意思,麻烦你了,如果可以的话,嗯,可以的话,不要和他提,我是昨天……”
“打住!姑娘家的事,我懂。”对方摆摆手,让她别耽搁。
话已至此,程简红着脸道谢后,又风风火火地在马路狂奔。
作为路痴,她奇迹般回想起了仓库的方位。
怀揣着饭盒,在期待与紧张中,灰蒙蒙的墙面闯入视野,她停步,手里紧握的钥匙没起到多大作用,因为门没有上锁。
雨后的阳光自云层倾斜而下,照亮那道门缝,她侧身进去,“砰”地一声,饭盒不小心撞上插锁。
“谁?”沈晖喉咙嘶哑,干涩的眼睛在空气里飞快眨了两下。
程简连忙回头,身后光线昏暗,没来得及适应,便望见不远处的硬板床上坐了个人,轮廓模糊,肩膀处披着棉夹克,对方的胳膊一晃,“啪”,仓库A区的吊灯应声而亮。
“你好。”即使感冒发烧,沈晖也努力挺直背脊,不想给人留下病殃殃的印象。
爱豆好坚强!她要心疼哭了啊啊啊——
“是、是这样,店里的老板让我顺路来探望,你还好吗?”她这会的声音甜美清脆,和上回故意伪装的破锣嗓子完全不同。
应该不会被认出来吧……
“谢谢。”他轻咳两声,欲要起身倒水。
程简几乎是冲过去的:“你别动,我来!”
“……”
也许是过于热情,很像昨天遇到的小孩,沈晖偏头,面色微微发白,黢黑的双眼透过碎发,把目光投向她,她穿着宽大的风衣,将身躯映衬得更加娇小可爱。
有点眼熟,似乎看出端倪,动了动唇,话到嘴边随即又否认,人家不至于上赶着照顾他,图什么?
沈晖很少和异性单独接触,当对方端起搪瓷杯,害羞地递给他时,不经意闻到了洗发水淡淡的香味。
好紧张,程简完全不敢直视那张脸,索性把熬夜准备的台词给念了出来:“我……”
几乎同时,沈晖垂眸接过杯子,指尖相碰的刹那,率先开口:“我们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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