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鄂边摸着他狗儿子的头,边悄声道:“儿子,这次你可得好好选,你父王可是在你贾叔叔面前夸下海口了,这届诗会的头魁必须得是你父王我呀!”
慕容鄂心里清楚明白,他狗儿子随便选哪个锦囊都能帮他拿得头魁。
毕竟,这可是他找安城最牛逼的诗人给他写的。
怎么可能打不败那个宫景霭那!
慕容可可伸出它毛茸茸的大爪子在三个锦囊上各沾了一下。
它每点一下,这慕容鄂的小心脏就“噗通”跳一下,直到最后,他狗儿子的爪子彻底消停了,定格在其中一个锦囊上。
慕容鄂眼冒亮光,拿起它选中的锦囊,“行,就它了。”
......
几日午后。
慕容府偏厅里。
慕容鄂躺在躺椅上,两位侍女捏着脚,两位侍女拿偌大的孔雀羽毛扇扇风。
一位侍女手里端着异域进献的冰丝哈密瓜,喂给慕容鄂吃。
慕容鄂异常享受地闭着眼。
忽然间,偏厅走进来一位慕容府的下人,“启禀王爷,宫监国拜访。”
闻声,慕容鄂猛然间睁开眼睛。
这货怎么突然来了?
该不会听到什么消息了吧?
他找的那几名写手嘴巴很严的,照说不应该走漏风声的?
慕容鄂正纳闷的功夫,宫景霭爽朗的笑声已经传了进来,“贤兄,别来无恙呀!”
宫景霭一看好家伙儿,一个午休也得五名侍女侍奉左右。
这小生活也没谁了!
“慕容兄,这快意人生真是羡煞旁人那!”宫景霭连忙打趣道。
慕容鄂一听,勾唇一笑,站起身,挥退身边的侍女,“宫兄,无事不登三宝殿,怎么想着突然造访我这儿了。
你可当真是稀客呀!”
说话间,慕容鄂已经走到偏厅的主位上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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