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种懂得苦中作乐,也是很容易被驯服的生物。

除了最初的两天有些难熬之外,大多数学生都已经习惯了军训的节奏。

头两天还在说天气太热,训练太累的唐福林也没再抱怨。

公孙瑾一如既往地在码字,关羽温酒斩华雄那一段广受好评,让不少粉丝都很是满足。

不论是原著还是央视版三国演义,对于关羽大战华雄都没有着太多笔墨,但依然十分精彩。

关羽只是纵马迎战,不多时便策马归来,将华雄的人头扔在了帐内。

众诸侯皆惊。

酒且尚温,关羽一饮而尽,尽显豪迈与潇洒。

曹老板便是从那时开始,对容易脸红的傲娇黑长直芳心暗许吧。

“虽然没有描写具体的打斗场面,但就是看得很过瘾。”

“是啊,一去一回,就轻松斩下了华雄的首级。这般云淡风轻。更能说明关羽的武艺高超。”

“取汝狗头,犹如探囊取物!”

“更夸张的是,关羽回来的时候,酒还是温热的。这说明完全就是碾压,杀华雄跟杀鸡一样,不费吹灰之力!”

虽然打赏的数额日益增长,但是距离稿费发放的日子还遥遥无期,公孙瑾是痛并快乐着。

尽管他已经在生活开支方面很节俭了,但还是面临着最基本的温饱问题。

花呗也好,白条也罢,公孙瑾的额度很少,因为原身之前就没怎么用过,所以那点钱根本用不了几天。

指望完全靠着借贷来支撑一个月的生活开支还是不现实的。

更别说,他有时候走进便利店,看着冰柜里的肥宅水,就会忍不住拿一罐。

他倒也不是很喜欢喝碳酸饮料,就是图拉开易拉罐拉环的第一口。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不对,不止是一個月。

网站发稿费的时间是下个月的12号,有些时候碰上节假日可能会提前两天。

这段时间内,他必须在学校里再找个讨口子的门路。

“解散!”

又是一整天的训练结束,公孙瑾一个人朝着宿舍走去,将林辉、欧阳瑞、唐福林三人都远远甩在后面。

“喂,你们是闹了矛盾吗?”

王雪彤挽着易凯蒂的胳膊走了过来。

“什么矛盾?”

林辉一见到易凯蒂,就微笑着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易凯蒂眯着眼,很乖巧地蹭了蹭他的手掌,一脸娇憨。

“喏~他都不跟你们一起走的。”

王雪彤冲公孙瑾的背影努了努嘴。

“公孙的性格一直就是这样,没什么奇怪的。”

林辉淡淡地道。

“他这个人,是不是很难相处啊?”

王雪彤眨了眨眼,很想问关于公孙瑾的事情。

“是有一点,感觉他挺骄傲的,好像谁都看不起。”

唐福林小声说道。

欧阳瑞闻言,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果然,我那个室友也是。”

王雪彤不禁莞尔,扭头看了看远处,一个人远去的庄晓梦,身后的影在路灯下被拖得纤长。

林辉看了看唐福林,又看了看王雪彤。

“公孙待人和善,只是喜欢独来独往而已。”

“在别人背后议论别人的不是,这样不好。”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唐福林不禁有些脸红。

林辉亲自将易凯蒂送回了女生宿舍。

回宿舍的路上,唐福林和欧阳瑞走在一起。

“欧阳,他刚刚说,在别人背后议论别人不好,是不是就是在讽刺我?”

唐福林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开口说道。

“没有吧,你不要想太多。”

欧阳瑞摇了摇头。

“那你觉得公孙瑾怎么样?”

“挺好的啊,就是不爱说话而已。”

欧阳瑞侧目看着他,很是认真地道。

“但是,他就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

唐福林回忆着公孙瑾在宿舍的样子。

从开学到军训的这几天,公孙瑾从来没主动和他说过一句话。

唐福林问的一些问题,他也总是低着头玩手机,回答很敷衍,总是“嗯”和“哦”。

这让唐福林一直深信着,公孙瑾就是看不起他。

“你觉得,公孙瑾为什么和林辉话比较多呢?他们两关系还不错。”

唐福林继续问道。

“有吗?我怎么感觉,公孙瑾在宿舍里也没怎么搭理林辉啊。都是林辉在主动找他聊天。”

“林辉喜欢哲学和诗歌,还有现代文学。他们两个人有一些共同话题,然后就会聊上一些。”

“我们只聊游戏,跟他们没什么好讲咯。”

欧阳瑞摊了摊手。

“应该是林辉家有钱吧,所以他才和林辉关系好。”

唐福林觉得应该是自己家里穷的缘故,所以公孙瑾才不想理他。

所以他坚信,像欧阳瑞这样和他一样家庭贫穷的人,才是他真正的朋友。

“不要这么想,我们被曹旭欺负的时候,是他帮我们出头的。”

欧阳瑞无奈地叹了叹气。

当初他爸爸要留在宿舍过夜,公孙瑾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认真地对他说:“外面宾馆那么贵,住宿舍不是挺好吗?为什么要乱花钱?”

被曹旭欺负的时候,也是他站出来,捍卫了他的尊严。

当天夜里,他一个人趴在桌上睡觉的时候,有个人走过来将那件旧校服盖在了他身上,那人身上有烟草味。

公孙瑾是不抽烟的,那就是林辉了。

所以公孙瑾和林辉两个人,其实并没有因为他们家里穷就看不起他们。

是唐福林庸人自扰罢了。

“那……你有没有想过,他打人那么凶狠,肯定以前就经常和人打架,在高中的时候说不定就是混混。”

唐福林支支吾吾地,找了个理由,不知道是想说服欧阳瑞,还是想说服自己。

“呃……我们还是想想等会去食堂吃什么吧。食堂三楼有家砂锅面很好吃。”

欧阳瑞一时语塞,赶忙转移了话题。

唐福林还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又欲言又止。

他是有些讨厌公孙瑾的。

每当王雪彤问他关于公孙瑾的事的时候,他就会一阵烦躁。

加上公孙瑾总是那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让他总觉得自己遭到了轻视。

他觉得世人都嫌贫爱富,理当如此。

对于林辉,他一样喜欢不起来。

刚进宿舍的时候,他就对林辉看不顺眼。

因为他觉得林辉太“浮夸”了,精致的西装和夹克,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发型,手上带着几十万的欧米伽手表。

和家长聊天的时候也是滔滔不绝。

而他的爸爸妈妈,只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在别人家父母面前一直夸人家孩子多么优秀,把他贬得一文不值,还说让他向人家学学。

唐福林觉得很不甘心,凭什么啊?

大家都是通过高考来到这里的,都是同一个层次的人。

我家条件这么差,没有补习班,没有好的老师辅导,也没有优质的教育资源,我还是考上了大学。

林辉要是生在我这样的家庭环境,他没准还考不上大学呢。

不就是家里有点钱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比他差吗?

他要是家里没钱,还能嘚瑟什么?有什么好牛的?

唐福林承认,林辉很帅气也很自信,是他最讨厌也最羡慕的那种人。

匆匆回宿舍换好衣服,将迷彩服扔进洗衣机。

公孙瑾出了校门,准备买一些小吃解决晚餐问题。

校外的小吃摊大排长龙,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

只要不怕累,在大学附近摆摊卖点烤红薯、炸串、炒面之类的,不说大富大贵,至少一家人也是实打实的小康水平。

学校有最稳定的客户,消费市场巨大。

大学牲的钱又是最好挣的,尤其是女大学牲。

要是手艺能在一众摊位中脱颖而出,必然赚得盆满钵满。

“一碗炒饭,少放油。”

公孙瑾看了看摊位上食物的价位表,最简单的火腿肠蛋炒饭只要五块钱。

吃饱是没什么问题,味道就不用奢求多好了。

他比较喜欢清淡点的食物,不喜欢油太重的。

炒饭炒面,还有炸的东西,如果不是实在没得选,他都不会碰的。

看着摊上的油渍,有些许洁癖的公孙瑾皱了皱眉,强忍着不适。

临近的摊位上,香肠在烤架上滋滋冒着热油,非常的香。

见公孙瑾看了过来,摊主笑吟吟地道:“帅哥,要不要尝一下?这个是腌羊肉加了洋葱制作的香肠,羊油烤出来很香。”

公孙瑾看了一会儿,有些不自觉地吞咽了下口水。

他感觉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一顿好的了。

再三思虑,他还是咬了咬牙,决定买一根。

“给我拿一根吧。”

从老板那里接过烤肠,公孙瑾如释重负地笑了笑。

就在他微笑的那一瞬间,他发现好像有人在注视着他,于是收敛了笑容,往四周张望了一番。

果不其然,在一个摊位上,发现了一个女孩的背影。

那女孩在他看向那边的时候,就背过身去,手里还拿着手机。

公孙瑾微微蹙眉,没有理她。

又过了一会儿,眼角明显有闪光灯亮起。

“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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