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旺角堂口,靓坤的办公室内。

“坤哥,出大事了!”

靓坤的头号马仔傻强嚷道。

“慌慌张张,不知所谓。

说吧,什么事情?”

靓坤一边翻阅着新一期的《龙虎豹》,

一边不耐烦的说道。

“刚才大熊打电话过来,

说他们不用跑路了。”

“东星白头翁站出来替十三妹撑场子,

他们今晚要扫平砵兰街,砸联合社的场子。”

傻强满脸激动,嚷道。

“什么?竟然会有这种事?”

靓坤也大吃一惊,皱眉道。

“坤哥,千真万确。

我一接到电话,立刻就来找你了。”

傻强悻悻道。

“东星要打联合社?扫砵兰街的场子?

我明白了,他们是想趁机吞掉咸湿的生意。”

靓坤恍然大悟,咬牙道。

就在前两天,仁耀俊和大熊大闹灵堂,

把联合社打得人仰马翻,

现在,联合社在砵兰街的势力大损,

这个时候插旗,抢夺他们的生意,正是好时机。

而且十三妹干掉了咸湿,

这件事已经轰传江湖,同时也打响了名号,

借用她的名号打下砵兰街,实在再合适不过了。

“该死,我早该想到的!”

“不行,绝对不能让东星摘了桃子!

砵兰街的生意,我们也要抢一份。”

靓坤恶狠狠的叫嚣道。

“你现在就去吹哨子喊人,

带一百人去找阿俊,

洪兴今晚也要在砵兰街插旗。”

靓坤算计得很精明,

你东星白头翁要捧十三妹,

那我就带人去撑仁耀俊,

反正砵兰街的生意,绝不能被东星独占了,

我靓坤也要分一杯羹。

而且,靓坤也是有底气的,

因为无论是十三妹,还是仁耀俊,都是洪兴的人。

如果真的能打下砵兰街,

对于洪兴而言,也是大功一件。

能够令靓坤在社团高层的地位更加稳固。

而且这几件事环环相扣,

从咸湿之死,到仁耀俊冲击灵堂,

再到十三妹插旗砵兰街,

完全可以说成是自己一手促成的,

靓坤越想越觉得兴奋,忍不住握拳道:

“一百人还是太少了。

傻强,你今晚调三百人过去,给我拿下砵兰街。”

入夜时分,

砵兰街霓虹闪耀,灯红酒绿。

纸醉金迷的夜生活刚刚开始。

大街人头攒动,

百名古惑仔聚集在一起,

他们来势汹汹,横行霸道,惹得路人纷纷退让。

这些都是东星帮的手下,

为首的是一个面容冷峻的年轻男人。

他的身材比例非常好,

虎背狼腰,体格健壮,

黑色的紧身背心勾勒出八块腹肌,堪称完美。

“十三妹,本叔让我来帮你。”

这个男人不苟言笑,语气有些冷。

“可乐,真的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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