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大,也就三四尺方圆,将将能打个包袱。但并不破,裁的整整齐齐。边角还有针眼,像是从什么衣服上拆下来的。
看着不怎么亮,饰纹也很简单,五六个拳头大的圆圈,其中点缀着白点,其间又有牡丹纹,但稍浅一点。
好像还有一只鸟,但朦朦胧胧,模糊不清,就像是掉了色,污散了一样。
朝奉不放心,又摸一摸,然后“哈”的一声:“六十大洋?”
二柜也凑了过来,又摸了摸。
料子倒是挺细,应该是上好的苏锦,针脚也很细密,十之八九就出自江南织造局。
但问题是,变色了呀?
还污成了这样?
所以别说六十大洋,六十个大钱都不值。
“啧”他摇头晃脑的叹口气,“这漏捡的?”
李承也很奇怪。
看着确实像泡了水,或遇到了酸导致变色。但是,那丝气息犹在。
特别是洗了那层泥之后,感受更深。
想了想,他又看了看车夫。
车夫精神一振。
听李承让朝奉打水,他就知道,这块布,十有八九和那对鸡爪一样。
与之相比,鸡爪新的不能再新,上面的肉都没嗦干净。而这块布至少有上百年,所以掉色算什么?
“客人是想抻一抻?”
“对,抻一抻……王师傅你收着点劲。”
朝奉差点没崩住:还收着点劲,你这装的挺像啊?
暗暗嗤笑着,又见车夫提起还滴着水的绸布,用力一扯。
李承的眼睛一亮。
他轻轻点头,又拱了拱手:“朝奉,告辞!”
车夫会意,“唰”一下,把布卷了起来,又夹到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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